我國已加入了WTO。由WTO制定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TBT協定)包括了各成員國必須遵循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體系。
合格評定包括了供方(方)、驗收方(第二方)和第三方認證機構在內的所有符合性評價活動。由于實驗室出具的檢驗結果是產生各國貿易糾紛的關鍵焦點,所以對實驗室能力的認可也就成為了各國質量評價活動中最核心的部分。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體系先后成功地與國際實驗室合作組織(ILAC)和亞太地區實驗室合作組織(APLAC)的國家和地區的多個機構簽署了實驗室認可的多邊互認協議(MRA),邁出了中國實驗室檢驗/校準/檢查結果國際互認的關鍵一步。至目前為止,與CNAL簽署了實驗室認可多邊互認協議的國外認可機構已超過50家。
認可是由權威機構(特指法律或政府機構依法授權的機構。在我國現在即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對有能力執行特定任務的機構給予正式承認的程序。實驗室認可意味著認可機構批準實驗室從事特定的校準或檢驗或檢查活動,經認可的實驗室表明其具有從事特定任務的能力。
實驗室認可的目的是提高實驗室的質量管理和技術水平,減少可能出現的質量風險和實驗室的責任,平衡實驗室與客戶之間的利益,提高社會對認可實驗室的認知度和信任度,最終達到法律、政府和市場的共同承認,實現檢測數據的國際雙邊和多邊的互認。
實驗室認可的益處
1、檢測/校準/檢查結果可以得到國內和國際上的承認;2、提高社會公眾和業界的認知度和信任度
3、支持企業質量管理活動,為產品認證提供技術支持,提高企業、產品核心競爭力;
4、向客戶展示并保證具有良好的行為規范;
5、滿足采購方和法規對檢測/校準真實度和可信度的要求;
6、為決策者提供可以信賴的檢測/校準結果;
7、提高實驗室員工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8、在重大法律糾紛中能夠獲得更好更多的信任支持;
9、提高一次檢測/校準的成功率而節約成本和開支;
10、潛在的巨大市場/商業價值,既可為企業自身,又可為委托方在認可范圍內的項目進行檢驗/檢測,還可實行分包檢驗,使實驗室的技術能力得到最充分的發揮;并可充分利用CNAS的品牌價值。
實驗室認可的原則、對象和依據
實驗室認可采取自愿性、無歧視性、專家評審和國家認可的原則。
實驗室認可的對象包含了生產企業實驗室在內的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實驗室。
實驗室認可的依據是《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CNAS-CL01:2006;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國際標準)、《醫學實驗室 — 質量和能力認可準則》[CNAS-CL02:2006;等同ISO15189:2003(E)]、《檢查機構認可準則》(CNAS-CI01:2006;等同采用ISO/IEC17020國際標準)。